释义 |
法律分析: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离职要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