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带领党员、群众发展村经济; 3.领导和推进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领导村委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党员工作、学习和活动制度,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切实加强村级后备人才培养。抓好村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制定培养计划并让其参与相关中心工作; 6.组织召开村“两委”联合会议和党员会议,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 8.抓好本村党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四面红旗”创建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