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理论上,批捕后直至 法院判决前 ,都有取保候审的可能,只是司法实践中难度非常大、几率非常低。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对被拘留或逮捕后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由于具备一定的条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其暂时释放的一种措施。司法实践中争取取保候审的最佳阶段在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前,也就是被拘留后的14天或者37天“黄金救援期”之内,因为 检察院批捕 之后再释放嫌疑人的法律条件更高、可能性更低,相反,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改为 适用取保候审 却是不少见的情形。因此,为了争取获得取保候审,家属应当在逮捕之前让嫌疑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争取取保候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第三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