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辞退不一定能立马拿工资。在我国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的处理中,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立即支付相应的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按标准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仲裁结果向公司讨回拖欠工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者离职通常要办下面的手续: (1)如果你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现在需要提前三十日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等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接到消息后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你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你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才视为完成。 (4)工资中有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你本月考勤,然后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你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你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