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的权利和限制 |
释义 |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了人民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时对嫌疑人的盘问、检查和留置的条件和限制。警察只能在被指控犯罪、现场作案嫌疑、身份不明作案嫌疑或携带可能是赃物的情况下,经过合法程序才能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留置时间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最多可延长至48小时。如不满足条件或期限,警察应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法律分析 警察是不可以随便抓人的。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拓展延伸 警察执法的职责与职权 警察执法的职责与职权是指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方面所具备的权力和责任。作为执法人员,警察有责任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他们可以进行逮捕、搜查、扣押等行为,以执行法律和维护公共利益。然而,警察的职责和权力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他们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职权,尊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他们应当遵守执法规范,确保公正、公平、透明的执法过程。同时,警察也需要接受监督和问责机制的约束,以防止滥用职权和侵犯公民权益。综上所述,警察执法的职责与职权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也是一项需要谨慎行使的特权。 结语 警察执法的职责和权力是为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而设立的,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合法行使。警察应当遵守执法规范,尊重公民权利和自由,确保执法过程公正、公平、透明。同时,他们也需要接受监督和问责机制的约束,以防止滥用职权和侵犯公民权益。警察执法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也是一项需要谨慎行使的特权。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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