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天津门特报销范围及办理流程的内容 从天津社保塘沽分中心获悉,“门特”即门诊特殊病,目前天津市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包括12种疾病,包括癌症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红斑狼疮;精神病;血友病;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有门特病后,应到门特病联网登记定点诊断医院医保科申请办理门特病登记。参保人员在约定期限内到医院领取《审批表。因医院网络故障或参保人员信息有误等原因的参保人员可持填写好的《审批表及相应检验报告,到社保分中心办理门特登记。 《审批表中的“门特病治疗医院”由参保人员或家属选定,参保患者可在门特病医疗费联网结算定点医院中选择一级、二级和三级综合以及专科医院各一家作为门特病治疗医院,参保人员必须到本人选择的具有联网结算功能的门特病治疗医院就诊,方可享受门特病医疗费联网结算待遇。
该内容由 曹慧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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