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帮助恐怖活动罪指以物质资助从事恐怖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或者为上述人员、活动招募、运送人员的行为。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