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 (1)按约定的数量(间数、面积等)交付房屋。这是出卖人一项基本的义务。即出卖人应该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面积或间数的房屋,否则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保证将所出卖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亦是房屋出卖人的一项基本义务。以下几种情况的房屋买卖一般不能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①出卖人不是房屋所有人; ②出卖人将产权人去向不明或房屋所有权正处在争议中的房屋出卖的; ③设有抵押权、典当权等他项权利的房屋,未征得他项权利人的同意情况下出卖的房屋; ④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滥用代理权所进行的房屋买卖; ⑤出卖人在没有征得共有人同寻情况下把共有房屋出卖的; ⑥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房屋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将房屋售与他人的; ⑦国家批准证用或拆除的房屋出售的,不能转移房屋所有权; ⑧违反有关法规规定出售房屋的。 一、如何预防买卖合同效力纠纷? (一)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二)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等状况。 订立合同之前事先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欺诈纠纷和违约纠纷。 (三)精心准备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依据。为避免因条款的不完备或歧义而引起合同纠纷,当事人应精心准备合同条款。除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外,其他合同条款都可以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进行约定。 (四)及时、依法办理法律规定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办理合同公证。 有些合同,如技术引进合同等,法律规定必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当事人应当及时将此类合同依法办理手续,以免因此而产生合同无效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