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医疗异地可以办理吗 |
释义 | 一、合作医疗可以异地交吗 合作医疗不可以异地交。必须是当市户口才可以办理合作医疗。法律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调剂解决。根据需要在乡(镇)可设立派出机构(人员)或委托有关机构管理。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省、地级人民政府成立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增加编制。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调剂解决。 二、农村合作医疗是否可以异地报销 1、可以异地报销。我国目前的医保报销政策已经建立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其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员在异地也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是异地报销的报销比例要依据其所在地区出台的政策规定来计算。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想了解一下对于农村合作医疗可以异地报销吗? 可以异地报销。我国目前的医保报销政策已经建立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其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员在异地也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是异地报销的报销比例要依据其所在地区出台的政策规定来计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在异地能报销吗 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分两种情况: 1、就诊医院已经开通即时结报,这时患者入院时出示医疗本、身份证、以及在当地农合办开具的转诊审批表,就可以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 2、就诊医院未开通即时结报的,这需要患者回当地报销。 3、患者携带在农合办开具的转诊审批表在医院住院,并加盖医院公章; 4、患者住院时全额自费,出院时携带以下资料回当地农合办报销: 出院证、诊断证明书、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病历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省、地级人民政府成立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增加编制。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调剂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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