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法院的离婚调解书,但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资料中我是已婚还是离异呢?调解书不好保管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有法院的离婚调解书,但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资料中我是已婚还是离异呢?调解书不好保管丢了怎么办??有法院的离婚调解书,但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资料中我是已婚还是离异呢?调解书不好保管丢了怎么办?如果不携带法院离婚调解书去民政局更改个人婚姻状态,那么就还是已婚状态。若调解书丢了,只能向法院申请调取档案再复制发份调解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规定: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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