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蒙国土资源厅违法买卖土地怎么办? |
释义 | 据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富友介绍,在内蒙古查处的这8起土地违法案件中,有呼和浩特玉泉区西菜园办事处南茶坊村村委会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等4起案件涉及村委会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使用权,此类案件占土地违法案件的一半。村委会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使用权,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损害了农牧民的切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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