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反不正当竞争的七种不正当行为有哪些
释义
    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既包括虚假宣传,也包括引人误解的宣传两种类型。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经营者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经营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经营者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通知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并加以不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仍然去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形: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附条件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自己的经济优势或经营上的优势,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其他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提供奖品或奖金的手段进行推销的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以下三种形式的有奖销售:
    (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竞争的目的,故意捏造、散布虚伪的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投标、招标中常见的两种类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的行为。
    (2)投标者和招标者之间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的公平竞争。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可以看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有:
    (1)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2)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3)限制外地商品进入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_卟坏檬凳┫铝谢煜形宋笕衔撬松唐坊蛘哂胨舜嬖谔囟_担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第七条_卟坏貌捎貌莆锘蛘咂渌侄位呗赶铝械ノ换蛘吒鋈耍阅比〗灰谆峄蛘呔赫攀疲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第八条_卟坏枚云渖唐返男阅堋⒐δ堋⒅柿俊⑾圩纯觥⒂没_兰邸⒃袢儆茸餍榧倩蛘咭宋蠼獾纳桃敌燮⑽蟮枷颜摺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九条_卟坏檬凳┫铝星址干桃得孛艿男形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十条_呓杏薪毕鄄坏么嬖谙铝星樾危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第十一条_卟坏帽嘣臁⒋バ榧傩畔⒒蛘呶蟮夹孕畔_鸷_赫允值纳桃敌庞⑸唐飞
    第十二条_呃猛绱邮律疃Φ弊袷乇痉ǖ母飨罟娑ā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8: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