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眼部缝针怎么赔偿 |
释义 | 这段文字描述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和依据。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金额依据医疗机构提供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据,以及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综合判断实际发生的费用。 2.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死亡赔偿金。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 1.医疗费:包括医疗费用、药品费用、护理费用等; 2.误工费: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人身受到影响的,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3.交通费:包括受害人生理上、精神上受到的损失,以及因事故而产生的外出费用; 4.住宿费: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的住宿费用; 5.营养费: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的营养费用; 6.死亡赔偿金:受害人在事故中因失去生命而产生的赔偿; 7.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在事故中因身体受到残疾而产生的赔偿; 8.死亡补助费:受害人在事故中因失去生命而产生的补助费用; 9.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在事故中因精神受到损害而产生的抚慰费用; 10.交通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受害人与机动车方之间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责任划分及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受伤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规定,受害人在遭受侵害时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据,以及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同时,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护理费则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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