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免责为由拒赔重病肌无力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必须符合合同和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相关条款,则应参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保险公司拒赔应当有合理事由,并向被保险人提供相关证据。如果保险公司以免责为由拒赔,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1. 合同中有明确的免责条款,且该条款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 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 3. 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保险费; 4. 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 如果保险公司以免责为由拒赔,在法律上必须符合以上规定才能被认定为合法。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2.《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核定赔款数额后十五日内履行赔款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滞纳金。” 3.《保险法》第六十六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违约行为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4.《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5.《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当事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合同目的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6.《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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