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定为:1、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2、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