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管骂人违反法律吗 |
释义 | 视情况而定: 1、辱骂他人,视情节来确定,如果情节严重的、造成损害结果的,有可能涉嫌侮辱、诽谤罪。具体认定需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来进行。 2、一般作为国家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公检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是不允许使用侮辱语言,不能辱骂当事人、不能与当事人有肢体冲突等行为。 3、城管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不得打骂他人。如果因殴打他人造成轻伤以上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予以治安处罚。 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侮辱的言语,不能够辱骂当事人,也不能够和当事人产生肢体冲突,如果违反了,可以在相关的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对他人造成了伤害,还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辱骂他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总而言之,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侮辱的言语,不能够辱骂当事人,也不能够和当事人产生肢体冲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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