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险中的不计免赔有哪些 |
释义 | 车险的不计免赔包括这些情况: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一、不计免赔险是什么意思 不计免赔险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它属于商业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二、代位追偿有没有时间限制 如果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民事财产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由于对方不断主张权利,这三年将不断中断、重新计算,最长可持续20年。因第三方对保险标的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损害赔偿的。 三、确定强制保险限额第三方的方法有哪些 确定强制保险限额第三方的方法有: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 2、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过低,不能起到保障作用,责任限额过高会导致费率大幅上升,使消费者难以承受; 3、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实行六万元的总责任限额,并不意味着交通事故受害者最多只能从所有渠道获得六万元的赔偿。除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外,受害人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赔偿,如商业三方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健康保险等。 法律规定,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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