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垄断价格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药品行业中的横向垄断:价格抬高、分割市场、联合抵制。横向垄断指制药厂商、经销商等通过协议或行动限制竞争,导致不合理价格和损害消费者利益。固定或提高药品价格、分割销售或原材料采购市场以及联合抵制交易是常见的表现形式。这种垄断现象在医药行业中常见,对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 法律分析 垄断分为横向垄断和纵向垄断两种形式。其中,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行为。对药品而言,时常由于特定的病因需要特定的药品,再昂贵的价格消费者也必须接受。因此在药品市场上,容易形成生产或销售同一类药品的厂家之间、经销商之间或药店之间通过达成一致的协同行为来抬高价格的横向垄断。 可以说,横向垄断是医药行业合规化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药品行业横向价格垄断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固定或提高药品价格、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分割销售或原材料采购市场、联合抵制交易和反向支付协议。这种垄断多出现于原料药或一些临床治疗必需药。固定或提高药价。 在药品行业中,固定或提高药品价格的行为,不论是在制药厂商之间还是在销售商之间都是常见的。 生产或销售同类药品的经营者就价格方面达成一个合意,只要限制了竞争,就可导致价格不合理。这种不合理价格,会导致药品消费者的收入被不公平地转移到联合抬价的药品经营者手中。 分割销售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虽然不是直接的价格垄断行为,但是在弹性需求非常小的药品行业中,划分这两类市场之后,就使得药品和原材料被限定在特定范围内,药品或药品原材料的价格不再受市场竞争的影响,而是受这些协议成员的影响。这破坏了药品和原材料市场的价格秩序,这种分割市场的行为损害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被抬高的原材料价格最终由消费者买单,从而损害其利益。 药品行业中的横向联合抵制,是指互相独立的药品生产商或销售商之间,为维持共谋或订立协议,采取一致行动,拒绝与其共同的竞争对手进行交易的行为。 具体来说,一方面,出于市场竞争的目的,医药行业协会通过协会成员一致拒绝接受同行的某一药企加入协会,来控制药品市场的准入。另一方面,协会因为其中某一药企破坏“行规”比如独自将某类药品降价,而联合协会其他成员一致同意将该“违规”药企逐出协会,由此保住该药品原有的价格状态。 结语 横向垄断在医药行业中是一个常见的问题。这种垄断形式表现为固定或提高药品价格、串通投标、分割销售市场、联合抵制交易等行为。这些行为限制了竞争,导致药品价格不合理,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分割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行为破坏了市场价格秩序,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而横向联合抵制则是为维持共谋或协议,拒绝与竞争对手进行交易。医药行业需要加强合规,防止横向垄断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十六条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反垄断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国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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