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每个月有多少提取额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每个月的提取如下: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如下: 1、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 3、代理人办理; 4、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6、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综上所述,职工租房时提取公积金,有租房需求的职工,只要名下无房,且实际发生房租,都可以凭相关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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