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出让、划拨、转让。出让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经国家批准申请无偿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