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宅基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登记程序包括: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权利人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 第六条:土地登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土地登记申请; (二)地籍调查; (三)权属审核; (四)注册登记; (五)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 第十条:土地登记申请者申请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