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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判缓刑的未成年学生还可不可以去学校上学?
释义
    被判缓刑的学生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不得歧视。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依法处理歧视行为。陕西云善律师事务所提供以上咨询意见。
    法律分析
    云善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被判缓刑的学生可以正常上学的。根据《社区矫正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有歧视行为的,应当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法作出处理。以上咨询意见以您陈述的事实为基础,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仅供参考。陕西云善律师事务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广场。希望您能对云善律师团队的解答做出评价!
    拓展延伸
    被判缓刑的未成年学生能否继续享受教育权利?
    被判缓刑的未成年学生在法律上仍然享有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判处缓刑的罪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限制其人身自由。然而,限制人身自由并不意味着剥夺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条,未成年人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此,被判缓刑的未成年学生仍然有权利继续上学。学校应该依法保障他们的教育权益,提供适当的教育环境和资源。同时,学校和家长也应积极配合,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他们的社会适应和个人成长。
    结语
    云善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缓刑的未成年学生仍享有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并不意味着剥夺教育权利。学校应依法保障他们的教育权益,提供适当的教育环境和资源。云善律师事务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期待您对我们的解答给予评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六章 教育与社会 第五十二条 国家、社会建立和发展对未成年人进行校外教育的设施。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三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
    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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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