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本罪的主体一般主体;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