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释义
    1、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具有生产、制造血液资格的单位,在向医院等机构供应本单位生产、制造的血液时,是必须要遵守相关规定的,为了减低非法供应现象发生的概率,单位在实施供应行为时一般会指定一个或者是多个的负责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4: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