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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停工停产如何认定
释义
    企业停工停产如何认定:
    停工停产是一种未确定的状态。可能会有两种可能:
    1、依法申请破产清算;
    2、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如果公司没有支付赔偿金,员工可以先行与公司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监察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拟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及提交相关的证据。
    劳动法对企业停工停产没有作出规定,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作出了规定,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停产停工的条件,一些企业为了达到裁员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采用停产停工让员工无限期的放假的方式变相裁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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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0: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