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房产如何过户? |
释义 | 夫妻一方死亡后,房产过户的具体步骤如下:1)其他继承人需书面同意放弃继承权;2)办理继承公证,现场放弃继承权;3)携带相关资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房屋过户流程如下:1)签订合同时须卖方在场,写明条款和违约条款;2)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金额需一致;3)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税金;4)税金缴纳后领取房产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申请登记需提交相关材料或公证、法律文书。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证应如何过户的具体划分如下: 1、如果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然后接受继承的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 3、办理继承公证后,带上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结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的房产过户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继承人若不止一人,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人时,需要其他继承人的书面同意。接受继承的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其他继承人需现场放弃继承权。办理继承公证后,再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房产过户需填写表格、存量合同,并缴纳税金。办理完毕后,即可取得房产证。以上是房屋过户的基本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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