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
释义 | 征地补偿标准从48300元一亩到35700元一亩不等,实际上在根本就无法准确的提供湖北省农村的征地补偿标准,且不论在湖北省范围内农村的具体个数,农村的征地补偿标准绝不是湖北省政府统一规定的,村民还是要以乡政府的通知为准。 一、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有以下简单介绍: 一级补偿标准:49497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土地补偿费23570元每亩,安置补助费25927元每亩。青苗补偿一般耕地2357元每亩,菜地2593元每亩,区域含西陵区的窑湾乡、峡口,伍家岗的伍家、宜昌开发区; 二级补偿标准:39387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土地补偿费19857元每亩,安置补助费20730元每亩。青苗补偿一般耕地2070元每亩,菜地2280元每亩,区域含点军的点军街道办事处、联棚,猇亭的古老背、虎牙、云池等乡镇; 二级补偿标准:34561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土地补偿费16371元每亩,安置补助费18190元每亩。青苗补偿一般耕地1819元每亩,菜地2001元每亩,区域含点军的桥边、艾家、土城,猇亭的虎牙高家、高湖村,云池的福善场村。以上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见鄂政发200946号文。一般来讲,征地补偿标准会3年左右更新发布一次。 二、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自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2.8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2.3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1.9万元/亩。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适度提高、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公布和实施工作。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当地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并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构成比例。2012年以来已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的市、县(市、区),如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可不作调整,但需重新进行公布。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按照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适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三、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标准 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以各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为准。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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