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2022年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如下: 要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政策确定,按照产权置换的,应当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当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即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以及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当给予周边城镇的商品房平均价格的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特征有: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6)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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