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被开除团籍、被开除学籍、在体制内被辞退没过5年和社会信用差政审都不会过。 政审指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要求。 政审标准: 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政审程序: 一、录用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 二、录用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①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②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③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三、考核的重点是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