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文职人员户口政策: 1、文职人员办理落户; 2、工作居住证或者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 3、配偶子女随迁等; 4、应当与聘用单位所在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人员; 5、或者当地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的紧缺人才同等对待,并执行相应的规定。 办理户口本需要的材料是: 1、申请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或离婚证; 4、子女的出生证; 5、房产证; 6、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7、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8、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9、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10、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综上所述,落户并不会成文职人员安心工作的绊脚石,相反,一些考生正是通过考取文职解决了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异地就业等问题,相信军地会有更多配合,以尽快解决新入职文职人员的户口问题。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城市要整体谋划、周密设计,统筹做好放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