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通常不可以撤诉,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撤案,自诉案件可以撤案。对于公诉案件来说,只有出现下列的情况才可以撤诉。 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所以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被害人可以撤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