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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什么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
释义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地方志一般指方志。是指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有全国性的总志和地方性的州郡府县志两类。
    地方志具有“资治、教化、存史”三大功能。所谓资治是指,对于地方行政官吏来说,志书是施政必备之书,正所谓“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所谓教化,是指志书不仅是“官书”,也是“百姓”生活必备之书,能够起到“扬善惩恶,表彰风化”的作用;所谓存史,是指志书具有“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的存史价值。
    那么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职责有哪些呢?
    职责如下:
    1、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2、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3、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4、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5、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什么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六条 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第五条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地方志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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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1: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