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摊面积在10%至25%合适。属于普通多层住宅的,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的系数约在10%-15%。属于带电梯的小高层的,公摊的系数约在15%-20%。属于高层的,公摊的系数约在20%-25%。《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