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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承包期限从哪一年开始
释义
    中央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制是从1984年开始的,一直到1999年。
    土地承包是指:政府将农村土地流转给农民以便他们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一种方式。在中国,土地承包制度是指政府将集体土地统一划分为农户承包的小块土地,并且授予农民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农民可以在土地承包期内使用和经营承包的土地,获得相应的收益。土地承包的实行,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在土地承包制度下,农民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但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集体或国家。土地承包的期限通常为30年以上,具体的承包期限根据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土地承包期满后,农民可以继续承包或者重新分配承包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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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3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