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发放贷款的银行强制执行该房产,在拍卖或变价后如果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仍然需要用你其他合法财产予以偿还;如果是被其他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不影响你与发放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履行,仍然需要偿还银行欠款。如果有银行抵押权,就算被强制执行,所得价款也是优先偿还银行,在清偿完银行尚有剩余部分才归其他债权人,这种情况下,你与银行的贷款应当已结清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