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了欠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公司被依法注销,贷款还有可能追回。公司注销后,其原有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工资、社会保险和补偿金; 2、欠缴除前项规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 3、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注销需要办如下手续: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立清算组并展开清算工作,清算解除后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清算报告; 3、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4、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5、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6、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7、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8、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9、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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