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不能当作彩礼 |
释义 |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一、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一)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三)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嫁妆问题: (一)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二)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各归所有,或共有。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是支持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而对于嫁妆则认为是赠与的行为,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二、什么是彩礼,我国法律对彩礼有什么规定 彩礼,一般指的是男女双方结婚之前一结婚为目的男方所赠与女方的聘金、礼金。我国法律对彩礼主要有以下规定: 1、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如果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时,在双方未结婚之前或者离婚之后应当返还彩礼。 三、结婚后女方反悔能否退彩礼 结婚后女方反悔不一定能退彩礼。因为离婚时是否退彩礼,与谁提出的离婚没有关系。如果双方当事人只是办理了结婚仪式,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或者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是并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由于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才需要退还彩礼,不存在这三种情况的,即使离婚也不需要退还彩礼。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及其近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及其近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目前我国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等行为的出现。禁止一方借助婚姻向另一方索取财物。但是法律并不禁止按照民间习俗给付彩礼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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