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主的车变道后被追尾,一般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 1、即未完成变道或强行变道被撞属前车责任; 2、若是已完成变道被后车追尾的属后车责任; 3、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4、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5、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6、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开车变道之前必须打转向灯,变道之前,及时打转向灯向其他车辆示意,是驾驶员必须养成的良好习惯,也是一种有素质的行为。另外还要注意观察前方及侧后方车辆,确保安全车距,观察后视镜,判断周边路况是否适合变道。 变道前先要观察能不能变道,虚线才可以,实线不能变道,同时只能变道相邻车道,不能一次变多个车道。在后视镜和车窗观察要变道的车况,如果有位置相近的车辆正在行驶不能马上变道。当在后视镜能完整看到要变道后方的车辆时,同时车速又不快时可以准备变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