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收益归谁? |
释义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仅对公共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不具备私有产权。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共有部分享有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 一、门市房外边的地方归谁 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此区域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该区域进行处理。如果在规划时已经将其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之中,那么这些停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益权归全体业主。 二、高密社区广告收入与物业收入能抵扣吗 社区广告收益是否可以冲抵物业费,应看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大会的决定。 社区广告收益作为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故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作出具体处分。 所以,社区广告收益能否抵扣物业费,怎样抵扣物业费等应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但在实践中,基于业主人数,收益大小等种种原因,社区广告收益往往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用来提升小区服务质量,而不会用来抵扣物业费。 三、如果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应该怎么办 物业占用小区内的公共用地应该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均为全体业主共有。经业主许可以及业主大会的同意后,物业可以占用公共用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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