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提取金额原则:1。每月租赁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当月应付存款金额的50%,每年可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金额。2、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支付总金额的30人%。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