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证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释义 | 法律分析:认定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主体是有配偶的人; 2、男女双方具有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 3、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不以夫妻名义; 4、不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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