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
释义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三号《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的决定》已由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2003年12月24日深圳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鉴于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已经颁布并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同时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本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生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6 3: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