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可以被开除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孕妇并不是女职工的“免死金牌”,在职工有以下六种过错的情况的,即使该职工是孕妇,用人单位对其辞退也是合法的行为。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第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但是有以上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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