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的民法典对二手房过户后取得的发票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二手房过户后,购房者通常会拿到以下的票据,一般会包括:在税务局依法缴纳对应税务的税务发票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和市地税局监制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证明通常不是购房发票,因为购房发票一般是由出售房产方提供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