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延期缴纳税款条件如下: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纳税人在发生以上两种情况导致无法及时办理纳税申报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办理。对延期纳税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申请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申请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