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吗 |
释义 | 试用期离职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的。 劳动者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试用期辞职的通知,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 试用期工资的计算如下: 1、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需要按照正式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计算; 2、试用期的工资应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具体的工资数额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还在试用期,辞职时不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无须提前通知但不能不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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