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磁性弱了怎么办 |
释义 | 身份证磁弱了一般不能恢复。只能申请换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且换领的期限一般为六十天,交通不便的地区,最长为九十天。身份证没有磁性是无法恢复的,只能重新补办。身份证消磁,使内置芯片里的个人信息无法通过阅读机读取,由于内置芯片是无法修复的,所以需要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或公安分局申请更换新证。办理时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可以暂时办理一张临时身份证。在前往重新办理身份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必要时带上原先的居民身份证前往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办公室。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回家大概等一个月左右再到当地派出所就可以取回新的身份证。 一、办理身份证的流程为: 1、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居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二、办理身份证需要的材料为: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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