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乘坐扶梯受伤的赔偿责任人是,如果扶梯所在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负责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当事人可要求其赔偿;如果受伤情况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上述负责人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他人均无过错的,是由自己造成的,由自己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