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是解决家庭暴力的最佳途径? |
释义 | 如何处理离婚案件及相关证据的主旨。文章提到了在处理离婚案件时的几种可能情况和对应的解决方案。建议先保存打人证据,协商离婚或起诉离婚,并提供了相关法律条文作为依据。同时,文章还提到了人民法院对于缺席判决离婚的慎重态度,以及离婚协议和诉讼离婚的规定。最后,还提及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处理方式。总之,文章的主旨是关于处理离婚案件和相关证据的建议和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可以。 首先建议报警做笔录,把打人的事实证据固定下来,如果不想惊动公安自己照相、就医也可以,总之先把她打人的证据保存好;其次,你先跟她协商,先协议离婚,如果她同意,两个月写个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办理即可;再次,如果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拿上保存好的打人证据,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会判解除婚姻关系的;最后,如果你没有上面说的打人证据的话,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她法庭上不同意,那么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等法院判决下来,你再一次起诉离婚,就可以判离婚了。 《民法典》关于调解作为判决离婚前置程序的规定并未排除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如果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下落不明时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包括当庭和定期两种情形。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人民法院以缺席当庭判决的方式准予当事人离婚十分慎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无论是通过协商离婚还是通过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途径。如果能够保存好打人的证据,可以增加离婚的成功几率。同时,如果经过合法传唤后一方不到庭,法院可以以缺席判决的方式准予离婚。然而,离婚诉讼涉及双方的身份关系,法院会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行审查。因此,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谨慎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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