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解决方法研究 |
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情节恶劣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若已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即使经过法院调解教育,被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一方不予谅解,坚持离婚,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徙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见,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遗弃罪以及其他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者的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这里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也就是如果夫妻之间、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是经常的、一贯的,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虽然经法院调解教育,被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一方不予谅解,坚持离婚,应判决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家庭暴力问题的预防与干预措施研究 家庭暴力问题的预防与干预措施研究是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家庭暴力问题展开的一项研究工作。通过深入探讨家庭暴力的成因、特点和影响,旨在找到有效的预防和干预措施,以保护受暴力威胁的家庭成员,维护家庭和谐与安宁。该研究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法律法规的完善与执行、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设、心理辅导与康复服务的提供等。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综合分析和实证研究,旨在为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促进家庭暴力问题的预防与干预工作的有效开展,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结语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恶劣行为的个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还规定,若家庭关系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家庭暴力指的是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对家庭成员造成身体、精神伤害。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若已严重伤害夫妻感情且经过法院调解无效,应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预防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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